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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臨床實作訓練到底有沒有名額上限限制?

關於國外牙醫畢業生回台考照,臨床實作適應訓練名額限制,本土小牙醫聯盟提出的資料,主要有下列三件:

①98年的行政院衛生署和教育部、考選部、大學、醫院集體會議

②99年衛福部公布的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辦法

③107年的衛福部口醫會會議

但是從這三個文件的內容來看,名額限定都沒有合法性,因為:

1. 98.8.31召開「研商國外醫學系畢業生回國實習相關事宜」,僅是一份各大學及醫院的「會議結論建議」,而且是針對「醫學系」而不是對「牙醫畢業生」;小牙醫聯盟一直張冠李戴。就算硬是要說醫學系也包括牙醫系在內,但這也只是一個會議的「建議」,對任何行政機關完全沒有法律拘束力。

2. 99年3月12日衛福部依據醫師法施行細則第一條之一規定制定「國外醫學及牙醫學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作業要點」

從要點內容來看,那不叫名額有上限限制,那應該叫「逐年公布名額」,名額每年調上、調下變動,反而應該說是「沒有限制」!

而且後來衛福部每年公布名額,並未足額分發,是明顯未依醫師法行政,自屬行政怠惰。

3. 107年衛福部口醫會會議建議,113年開始,將九大地區牙醫適應訓練名額減至30名,這是一個建議,建議的層級,比立法委員提議的附帶決議還要低,附帶決議都可以被行政院駁回不執行,那這個建議完全是沒有法律約束力。

真正有法律授權的是111年6月,修訂醫師法時,新增了賦予衛福部可以決定臨床實作適應訓練相關的規定,這代表在此之前,所有限定臨床實作適應訓練的名額,是沒有法令依據的,我們可以直接說它是一個違法的行政處分行為。

國內牙醫並不需要參加臨床實作適應訓練,而國際牙醫畢業生也無法參加國內牙醫的實習;表示國內牙醫系學生的實習和和國外牙醫畢業生的臨床實作適應訓練是兩條平行線,互不影響。

簡言之,國外牙醫系畢業生返國臨床實作適應訓練的名額,開放的再多,也不會因此壓縮到任何國內牙醫實習的名額!也不會影響到國內牙醫實習的品質!

日前,本土小牙醫聯盟的數次記者會中建議要修改醫師法!限定臨床實作訓練只能有國內生十分之一的名額的心態,只是一種不願面對競爭的偏安思想,將降低國內牙醫技術水準,對廣大牙醫就醫民眾是一大隱憂!

也代表他們承認以前所提的名額限定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如果是合法,又何必另外再修改醫師法?

但,醫師法規範的對象不單單牙醫而已,還包括醫師和中醫師,這樣處理的方式其實只是為了一己私利。